搞烧烤的范文 搞烧烤的范文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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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书记员述职报告范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书记员述职报告范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近日,最高检印发《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以下简称《同录规定》),对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作出明确规范。
据介绍,出台这个规定,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结合落实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建章立制重点任务,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依法规范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
《同录规定》共16条,明确了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的目标任务、适用范围、录制内容、参与主体以及录音录像文件保管、使用规则等。《同录规定》明确,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对于检察官围绕量刑建议、程序适用等事项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意见、签署具结书活动,应当同步录音录像。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负责人表示,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主要目的是促进实现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意见实质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防止听取意见不规范、走形式甚至强迫认罪认罚等问题。制定下发《同录规定》,既是检察机关进一步主动规范、约束检察履职行为,深入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积极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切,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扎实推进建章立制的重要成果。
***的聘用制书记员,就是个临时工,打工拿工资,还拿的是低工资,扣除“五险一金”后,到手也就两千多元,勉强糊口而已。别想着转正,也别想着入编,不要抱着干时间长了会有成为正式***职工的念想,或者努力努力过了司法资格考试就有不同的待遇这样不靠谱的念头。
许多***的聘用制书记员,还是劳务派遣工,干时间长了,工资会有调整,但调整的幅度极低。工资调整与***人员整体增资、调工资基本没有什么联系,别人调工资是法定的,聘用制书记员调工资是随社会平均收入水平的上涨,定期不定期调整,没有什么必须的要求。
许多人虽然顶着“聘用书记员”的头衔,但干的却是其他岗位的工作,比如办公室文秘等,这都没有什么不同,临时工就是出力的,哪儿缺人往哪儿补,哪儿工作辛苦去哪儿,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也没有人会因为你干的工作非常重要非常辛苦,就会给你不同的待遇,顶多说一声“辛苦”而已。
想转正,只有考,参加公务员考试,或者事业人员招考,不限于***,考上了就是正式工,考不上也没有办法。人事管理越来越严格 ,天津等地都在试行取消事业编制,各地也在着力推进“***购买服务”的替代模式,许多过去的“铁饭碗”,都变成了“瓷饭碗”,不要再执著于公职人员和编制,找到适合自己发展的职业,并能因此取得更好的收入,才是最好的工作。
基本上没有。
在没有司改之前,大体是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这样的发展路线,但是这个书记员是编制内的书记员。司改以后,法检两家基本上把一些程序***务交给了非体制内的书记员来完成,而体制内的书记员越来越少,也逐渐向法官(检察官)助理转变。从每年的法检人员招录也能看出来,助理们是主力。
在这里插个题外话。不止司法系统,一些行政单位也面临着事多人少的局面。于是乎在编制数有限的前提下,就催生了聘用制、劳务派遣制等非正式编制用工方式。很明显,用更少的钱来购买更多的劳动力,这算是个***不赔的买卖。
那么有没有转正渠道呢?
这一点可以参考辅警制度改革,连庞大基数的辅警队伍改革都漫长而又艰难,更何况书记员呢。
不过换一个角度来看,如果你只是暂时在这个职位上过渡一下,还是可以的。毕竟每天与各类案件打交道,哪怕你学习动力再差,也会耳濡目染学习一些法律知识。当然如果你更有想法,在此期间准备国家法律职业考试也是不错的选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书记员述职报告范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书记员述职报告范文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